商君書·戰(zhàn)法

  凡戰(zhàn)法必本于政勝,則其民不爭,不爭則無以私意,以上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戰(zhàn)。民習以力攻難,故輕死。

  見敵如潰,潰而不止,則免。故兵法:“大戰(zhàn)勝,逐北無過十里。小戰(zhàn)勝,逐北無過五里。”

  兵起而程敵,政不若者勿與戰(zhàn);食不若者勿與久;敵眾勿為客;敵盡不如,擊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謹,論敵察眾,則勝負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勝而不驕,敗而不怨。勝而不驕者,術明也;敗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敵強弱,將賢則勝,將不如則敗。若其政出廟算者,將賢亦勝,將不如亦勝。政久持勝術者,必強至王。若民服而聽上,則國富而兵勝,行是,必久王。

  其過失,無敵深入,偕險絕塞,民倦且饑渴,而復遇疾,此其道也。故將使民者乘良馬者,不可不齊也。


相關翻譯

商君書 戰(zhàn)法譯文

一般說來,戰(zhàn)爭的策略必須以政治上的勝利為根本。有政治上的勝利,人民才不爭奪。人民不爭奪,才不逞個人的意志,以君上的意志為意志。所以成就王業(yè)的國君的政治,使人民鄉(xiāng)里械斗就膽怯,和敵人…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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