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明正典刑拼音: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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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典刑解釋: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明正典刑出處:
宋·呂頤浩《辭免赴召乞納節(jié)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當明正典刑;如委實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閑退。”
明正典刑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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