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慮論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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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天下者,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然而,禍常發(fā)于所忽之中,而亂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豈其慮之未周歟?蓋慮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當秦之世,而滅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為周之亡在乎諸侯之強耳,變封建而為郡縣。方以為兵革不可復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漢帝起隴畝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漢懲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為諸侯,以為同姓之親,可以相繼而無變,而七國萌篡弒之謀。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勢,以為無事矣,而王莽卒移漢祚。光武之懲哀、平,魏之懲漢,晉之懲魏,各懲其所由亡而為之備。而其亡也,蓋出于所備之外。唐太宗聞武氏之殺其子孫,求人于疑似之際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見五代方鎮(zhèn)之足以制其君,盡釋其兵權,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孫卒困于敵國。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蓋世之才,其于治亂存亡之幾,思之詳而備之審矣。慮切于此而禍興于彼,終至亂亡者,何哉?蓋智可以謀人,而不可以謀天。
良醫(yī)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豈工于活人,而拙于謀子也哉?乃工于謀人,而拙于謀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變,非智慮之所能周,非法術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謀詭計,而唯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釋。故其子孫,雖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國,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慮之遠者也。夫茍不能自結于天,而欲以區(qū)區(qū)之智籠絡當世之務,而必后世之無危亡,此理之所必無者,而豈天道哉!這是一篇史論。作者列舉歷代興亡的史實,指出歷代君王僅僅片面地吸取前代滅亡的教訓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蓋的問題,但卻將原因歸結為非人智能所慮及的天意。論證“禍常發(fā)于所忽之中,而亂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給明代統治者提供歷史教訓,使之“深慮”長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應的辦法。
本文系針對明初的政治形勢而提出的治國方略。明代建國后,明太祖朱元璋為了鞏固和加強統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從而在發(fā)展生產、繁榮經濟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決不能掉以輕心,要注意潛在的危機。作者就歷代興衰的史實,提出了有關長治久安的積極性的建議。
文章的開始先從“禍常發(fā)于所忽之中,而亂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談起,并把這種現象和天道掛上了鉤,這是作者立論的核心。在作為全文重點的第二段中,作者列舉了大量史實,從秦始皇一直談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為了證明上述觀點的正確性。應該說,這些翔實的歷史經驗是可信的,是有強烈的說服力的。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寫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發(fā)生了“亂”。明太祖死后,其孫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親王產生了矛盾,終于導致了“靖難之變”,方孝孺本人也死在這次動亂之中。從這一點來看,作者還是有一定的預見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總結,作者再一次點明全文的主旨。在語言的運用上,作者盡量發(fā)揮了他那犀利而堅定的文風,做到了既能說理透徹,又能通俗易曉,這在他評論前代帝王時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對“天道”的理解還帶有一定的宿命論的色彩。“不可以謀天”的提法實際上就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盡人事以聽天命”的消極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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